江苏出台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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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中国体育报 作者:刘敏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的活力,调动全社会力量举办和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推动《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在江苏省的贯彻落实,江苏省体育局日前印发《江苏省贯彻<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8月1日起实施。《细则》共6章41条。 
  第1章明确了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体育总会和单项协会的服务、引导和规范责任。体育部门应当为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创造条件,支持引进重大体育赛事,鼓励融入或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培育自主品牌赛事。

  第2章明确了体育赛事活动的申办和审批程序。除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国际体育赛事活动、涉及健身气功、航空体育等运动项目体育赛事活动仍需履行行政审批程序外,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体育部门审批。

  第3章明确了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方、参与方及其他人员的权利义务。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做好体育赛事活动规划、组织和各项保障工作。鼓励和支持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在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赛事信息。

  第4章明确了体育部门和体育协会应当为社会力量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选派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省体育局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体育赛事补助专项资金等,加大体育赛事活动的奖励、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力度。

  第5章明确了体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机制。在官方网站或在线政务服务系统设立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于赛前填报体育赛事活动基本信息。体育部门应当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的日常检查抽查,建立体育赛事活动评估制度和体育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

  《细则》的出台必将有力推动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积极性。(转自7月28日《中国体育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