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规则

记分规则:

击球次记1分。如果球在6次击球后仍然没有进洞,则加记1分并结束本道比赛,故一条赛道的最高得分是7分。另外,如果未进洞球员决定结束本道比赛同样记7分。

如果一条赛道因损坏或其他原因临时不能用于比赛比赛中的所有球员在该道的成绩记相同的分数裁判委员会(或陪审,如果有的话)决定这条赛道的得分。

如果一条赛道在进行中的一轮中因故不能用于比赛那么已经完成该赛道的球员也将改记同样的分数。本条适用于某些球员还未完成本赛道的情况。

采用比杆赛时,总最低者获胜采用配对赛中的球道数赢得最多的队获胜每一道最低得分者获胜)。

123名平局的情况下,平局的球员或球队之间采用加时赛决定胜负。从1道开始顺序进行,直到得分出现差异,以得分逐个淘汰,第一个淘汰的为第三名,第二个淘汰的为第二名,最后胜者为第一名。在加时赛中,首发球员将在第一条赛道后轮换。常规加时赛第一道的比赛顺序将由掷硬币或其他适当的抽签方式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1球道以外的其他赛道开始加时赛。如果比赛在不止一个球场上进行,最后一个球场的第一条赛道将是加时赛的第一条赛道。如果是锦标赛分组赛或特殊的比赛模式(如:配对赛),必要情况下,邀请须规定不同的规则。不参加加时赛的将获得将按最低名次排名。如果几名并列的选手(队)均未参加加时赛,则从第4名开始向下并列的选手按并列排名加时赛被淘汰后是终结性的。如果打成平手,相关规则适用于4名以后的排名

如果没有加时赛,那么在从第四名向下平局的情况下,在确定排列顺序时以下规则适用:最好和最差回合之间的最小差异,然后是第二和第二差回合之间的最小差异,等等。如果仍有平局,参赛者将获得并列排名。在这种情况下,该名次的奖励将为这些参赛者平均分配。如果比赛是在一个以上的球场上进行的,以上规则适用于所有球场上的差异之和(第一个球场最好的一轮和最差的一轮之间的差异+第二个最好的一轮和最差的一轮之间的差异,以此类推)。

除非另有声明,否则团队赛每个成员获得的比赛结果代表个人得分。

如果替补队员在比赛中上场替补队员在替补前的得分按正常计算。换人后,替补队员的得分数计算为球队得分。如果在一条赛道完成之前,在一条赛道比赛中进行了替换,该队在该赛道的得分记7分。

未经允许而缺席的球员在他/她被要求上场时,对于轮到他击球而未到位的每一个球道7记分。

每位球员必须随身携带防水书写工具(如:圆珠笔、防水毡笔,不可用铅笔)。

必须用分卡记分。记分卡必须包括

球员的姓名及其迷你高球运动俱乐部、组织或协会的名称

参赛者的类别

球员的国家或国际执业号码

比赛的名称、日期和地点

每条道得分的字段

记录每轮总分和锦标赛总分的字段

记录罚分的字段

运动员和记分员在每轮比赛中的双方签字字段区

所有该组赛运动员的最终签名字段

裁判评语字段区

选手不得记录自己的成绩。球员的得分由他/她的同组成员、裁判或由主裁判或比赛组织者指定的记分员记录如经特别允许,球员可相互记分;在两人以上的分组赛中,最后一人为第一人分,第一人为第二人分,以此类推。分员有义务在比赛认真观察被记分球员。在记分卡中输入得分之前,必须宣布。

原则上,每位记分选手都有责任正确地记录自己记录的分数。选手必须确认提交了正确记分的记分卡其他记分人员也应当如此

记分卡中如得分记错,该条目必须立即更正,并实时通知记错的条目要划掉但仍应清晰可见并在更正后的旁边签字(姓,下同)。在两名选手的分组中,必须由裁判员更正并签字。在较多人数分组中,只有当该组球员中存在分歧时,裁判方需签字,否则,如果双方同意,则由计分员进行更正,并由该组的所有成员签字。当裁判员决定就记分做出更改时,必须就更改部分合理与否咨询该组全部球员分员。

如果球员和记分员已经对更改过的记分结果签字,则不能再次修改

在一轮比赛结束时,每名选手都有义务计算或检查自己在该轮比赛中的得分和该组其他球员的得分。每轮的总分必须由球员和记分员签字这一工作应该在离开赛道后进行,以免影响下面的比赛。组织者应该为这项工作提供一个专门区域。如果本轮总分的总得分计算错误,则可以纠正,不处罚(除非故意计算错误)。

记分卡始终可以互相传递查看,一是每一个球员都能看到相互得分。

每轮比赛结束后,必须尽快将计分卡提交给赛事组织者(如有指定区域,请在该区域完成)。除非球员不得不在完成本轮比赛后立即离开球场。

当向赛事组织者提交计分卡后,发现某一赛道的结果未被记录下来时,选手将被按照七杆击球数在空白处补记得分

电子记分卡可用于记分。有效的记分规则也适用于电子记分卡。如果某一规则客观上不适用,负责的比赛主管必须定义一个适应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