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9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有关情况。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介绍,目前武汉地区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在内的5类民政服务机构已经全部实行了封闭管理,所有服务对象都进行了核酸测试,疑似病例和确诊患者全部进行了隔离和收治,做到了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为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部明确5项具体措施。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对一些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二是要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纳入。同时,对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等疫情防控结束之后再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四是救助帮扶外来人员,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给予实物救助,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第二种是现金救助,对一些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以给予现金救助。五是提供基本照料服务,各地要了解被隔离收治对象家里有无需要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如有,要及时通知社区或当地民政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提供照料帮扶。同时,各地民政部门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人员要保持经常联系,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
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介绍,截至3月8日,已有53位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因公殉职,其中党员占92.5%。下一步,民政部将抓紧推动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精神的具体举措,把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标准落实落准;开展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心理健康评估,加强心理疏导,疫情结束后及时安排心理减压,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休整;积极推动开展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工作和“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选树宣传一批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先进典型。(记者 易舒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