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守正创新,紧扣中医药特色发展,从7个方面出台了28条具体政策措施,针对问题,举措有力,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心和意志,通过学习倍受鼓舞,激发斗志,中医药发展迎来了春天。
《政策措施》的出台顺应时势,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将促进新时代中医药事业的振兴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局面,中医药在小康社会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成为我国抗疫方案的亮点,为成功战胜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医药再次彰显了中华民族原创科学和传统文化的价值和优势。从2016年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到《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到《政策措施》的发布,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的制度设计,再次彰显了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心。
《政策措施》针对中医药发展的瓶颈,进一步补齐了中医药发展的制度短板和弱项,完善了顶层设计。如“双一流”建设对中医药院校和学科的支持、师承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考试科目改革、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院士评审的单列等,体现了中医药人才成长与学科特点,将有力促进中医药各层次人才培养和造就。我作为一名中医药教育工作者,深刻体会到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政策措施》的制度要求将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模式、临床实践及教师队伍建设,更加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更加符合中医药教育特征。再如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分类注册管理等,在制度上充分体现了中药的特点。如落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调价,重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实行中药饮片自主定价机制等,充分体现了中医药的技术与产品特点。这些都将很好地解决长期以来中医药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痛点。
另一方面,当前中医药服务存在质量仍需提升、功能还需加强、范围仍需拓展等问题,在《政策措施》中得到了切实的政策回应,明确提出了建设一批中医(含中西医)方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打造一批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传承创新中心,为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服务高地提供了制度保障。
特别是《政策措施》明确把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作了专项规定,明确了科技、预防、临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这对我国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作为参与武汉战疫一线的中医人,深感充分而全面地发挥中医药在疫病防治中的作用,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资源和优势,也是中华民族的健康福祉。
《政策措施》把“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作为制度措施单列,是中医药制度建设的一大突破。《政策措施》中从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4个方面,对我国中西医结合工作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并提出了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重大专项、打造中西医协同三类“旗舰”机构、遴选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目录等重大举措,这既体现了“中西医并重”的基本方针,也充分彰显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特色,对我国医药学的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发展中医药是事关人民福祉的大事,根据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解决世界性医改难题作出中国贡献,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伟大实践。质量是服务的前提、政策是质量的保障,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恰逢《政策措施》出台,这将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政策引领,明确发展方向。实践证明,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是我党的制胜法宝,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大力支持下,切实落实以上政策,中医药将在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康中国中发挥更大作用。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全体中医药人应当将《政策措施》发布作为动力,以更饱满的激情承担起时代的责任,乘势而上,有所作为,促进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中医药力量。
(作者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 张伯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