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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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07:40 来源: 人民日报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为浙江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为什么选取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支持浙江示范区建设,《意见》明确了哪些重大任务举措?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

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优势和潜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说,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与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难以短时间内全面铺开,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浙江省富裕程度较高、均衡性较好,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2020年,浙江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和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空间和潜力还较大。”该负责同志表示,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探索空间。尤其是正确处理好稳定扩大就业与技术进步的关系,发展过程中如何有效破解用地不足、资源约束等矛盾,如何形成先富帮后富、建立有效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长效机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都迫切需要探索创新。“通过在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能为其他地区分梯次推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意见》明确浙江示范区建设的四个战略定位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围绕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对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了谋划部署。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聚焦亟须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方向和关键领域,《意见》明确了浙江示范区建设的四个战略定位。

一是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浙江要率先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构建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调共进、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优化互促的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在富民惠民安民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浙江要坚持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健全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探索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

三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浙江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浙江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强省,实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团结互助友爱蔚然成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为人民精神生活丰富、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美好家园。

明确六大支持举措,支持浙江率先探索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意见》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明确了六大方面的重大举措。

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意见》提出了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探索消除数字鸿沟的有效路径,保障不同群体更好共享数字红利,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响“浙江制造”品牌,统筹推进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联动发展,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务实举措。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意见》提出了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政策举措。

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意见》提出了探索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效机制,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统一的城乡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机制,支持一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和实力,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等政策措施。

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意见》提出了支持培育“最美浙江人”等品牌,深入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营造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实施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文化创新中心和数字文化产业集群等任务举措。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意见》提出了支持浙江开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健全明晰高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广新安江等跨流域共治共保共享经验,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高标准制定实施浙江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具体政策举措。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意见》提出了推进“互联网+放管服”,全面推行“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完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机制,构建全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有针对性制定出台专项政策,优先将本领域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将及时总结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发挥好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记者 陆娅楠)